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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房反水坐地涨价?资深二手房交易顾问在线支招
来源:乐居买房2022-03-14 16:48:42

乐居买房讯  天猫好房“守护到家,安心至上”品质315购房月今日启幕。活动聚焦房产投诉话题,组建城市专家团直播在线答疑,发挥媒体之力追踪采访曝光,为购房群体纾解维权之困。今日,乐居诚邀重庆深淼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法人李小燕做客直播间,以下为李老师在线答疑。

卖房反水坐地涨价?

网友:交房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、物业拖缴等,该如何解决?

李小燕:房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三种:

一、是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,比如地基、承重墙有问题;

二、是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,比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,隔音效果不达标等;

三、是其他一般的质量问题,比如渗水、墙皮脱落等。

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,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。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,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。

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,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,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。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,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。对于其他质量问题,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,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,不能要求退房。

综上所述,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,需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采取什么手段维权。在现实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客户都会去实地看房,出现最多的由于看房过程中没有发现,在交房后才发现有一般的质量问题如漏水和墙皮脱落的情况。遇到这种问题时,在交房的过程中应该仔细检查,最好请一个专业的验房团队用专业的设备进行检测。

对于物业费的拖缴问题,一般在签订合同时都会预留交房押金,在交房的环节应该去物管核实原业主是否结清,同时应该核实水电气是否有欠费,核算清楚后再将交房押金给业主,以免出现纠纷。

网友: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后,卖方夫妻有一人不同意出售房屋,该如何解决?

李小燕:这个分为两种情况:

第一种情况:如果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,卖方已婚,如果双方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已经交付定金了,此时作为房主的配偶不同意卖房时,那么买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。

需要注意的是,房主在自己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,之后房主配偶作为房屋的共有人不同意卖房的话,那么房子是不能再卖了,此时合同可以认定为无效合同。作为善意第三人,买方只能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,而不能以合同作为证据执意要求对方卖房。

第二种情况:如果房产证上面是登记的夫妻双方的名字,只有一方来签订买卖合同,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询问卖方出售该房屋时是否征得另一方的同意。如因另一方无法到场签订买卖合同,且同意出售,则应出具公证委托书,委托到场的一方签订买卖合同。

或者签订合同后定金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,等到未到场的产权人来补签买卖合同后再将定金支付给卖方。如果按这种方式签订了买卖合同后有一方不同意,则合同有效,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买方。

当然在实际的买卖过程中,还有一种情况要注意,产权人一个人的名字,并且产权人目前的婚姻状况是离婚,这时我们需要卖方提供离婚协议,在判定这套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是否属于产权人。

因为在离婚协议中很多时候写的是这套房子是归双方的孩子所有,则产权人无权出售该房屋。合同无效。作为善意第三人,买方只能要求对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赔偿,而不能以合同作为证据执意要求对方卖房。

卖房反水坐地涨价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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